离婚案件 开庭日男方玩失踪 可否缺席判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3:57:10
盼详解
我跟丈夫感情破裂,因为他有外遇并多次对我实施家庭暴力!我在本地法院提起诉讼,决意离婚.法院提前半月进行调解,结果因为在孩子(不到两岁女孩,我想自己带 丈夫跟他家人一直都不想抚养这个孩子)抚养费及补偿问题上与被告出入太大,故调解不成. 法院开庭之日,被告手机换号,法院与原告律师皆不能与其联系上.主审法官因孩子太小为由不支持缺席判决,要求我回家等几天,若被告一直联系不上,我该怎么办才好??难道真的不能缺席判?还要我等半年吗?能把传票送到他家吗?
补充说明:被告是在感情破裂后从家里走的,他最后那个手机号IP显示他没去外地,以前我们一直与公婆居住.公婆是肯定能联系上他.
既然可以缺席判,为什么法院说不能判,理由是男方有可能不想离,而且法官说要做公告 公告失踪!这样的话要半年后才能判.(调解当天男方的亲戚陪着去的,是这个法院的庭长)我该怎么请求法院 让他抓紧判呢?

离婚被告拒绝出庭的法院会缺席审判,如果夫妻感情却以破裂法院会判决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缺席判决

在离婚诉讼中适用缺席判决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离婚诉讼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又不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而且又不必适用拘传的强制措施非到庭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2)如果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一方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如为精神病人),其法定代理人具有上述情形的,人民法院也可作出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具有与对席判决同样的法律效力,对于缺席方具有与对席判决同样的拘束力。

可以缺席判决,等于他自己放弃了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对他不利。

根据法律规定,必须到庭的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的,应当延期审理。但是当事人到庭与否与查清案件争议事实关系不大的,法院可以缺席审理并做出判决。

可以缺席判决.
1)离婚诉讼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又不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而且又不必适用拘传的强制措施非到庭不可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2)如果离婚诉讼案件被告一方为无诉讼行为能力人(如为精神病人),其法定代理人具有上述情形的,人民法院也可作出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具有与对席判决同样的法律效力,对于缺席方具有与对席判决同样的拘束力。

可以缺席判决

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