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6:39:16
由于单位一直拖欠加班费,长达1年以上,所以我想和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辞职报告已经交了,未到办手续之日,请问我现在是否还能以拖欠加班费来解除合同,具体该怎么样写?(需要范文)谢谢!
我要范文!谢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情形下,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合同,无需30天提前通知。
可以就以下事实告知单位:

xx单位:
因贵单位拖欠本人xx月的加班费用,经多次协商仍拒绝支付,就此事宜本人经咨询劳动主管部门和相关律师的意见、建议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现依法向贵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贵单位支付本人相应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xx

参见上述,有何疑问?

可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出支付加班费和支付加班费的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的规定。
过年过节的正常上班 没过节费也无加班费”,违反了《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综上,“公司既拖欠工资,又不按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的做法违法,你可以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规定,要求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补发被拖欠的工资和克扣的加班费等。由此引发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公司拖欠你加班费,你可以以被迫辞职(被迫离职)解除合同,完全合法,而且被迫解除后,公司必须支付你原加班费+原加班费*25%+经济补偿金

具体范文这样些即可

一,标题 被迫辞职书
二,称呼,????公司
三,正文,贵公司因长期拖欠本人加班费,本人无奈被迫辞职,望贵公司支付本人原加班费+原加班费*25%+经济补偿金,30内若不给付,本人只能通过仲裁途径,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四,日期
五,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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