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如何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7:54:33
前两天我同事开小车与油罐车相撞,交通责任认定:油罐车付主要责任,我同事付次要责任。我同事车上共造成3人受伤,其中包括(司机全身多处擦伤、脚腕关节粉碎性骨折、髋关节骨折--以后走路有影响、估计还有脑震荡--经常忘记刚刚发生的事。小车1女乘员碰掉两颗牙齿、下颚骨断裂--得开刀做手术、下颚部神经坏死。小车2女乘员面部破损、头部受猛烈撞击)小车基本报废,无修理价值。油罐车基本无损失。请问专家,我同事能主张提出哪些赔偿,具体赔偿的标准又是怎么样的?谢谢。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7.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不能修复

当我没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