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还钱应受法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03:48:41
欠条上写了借款人所借的金额~也写了归还日期,还写了假设日期到期不归了付法律责任~对了,还有!金额是两万五千元


1:这样的欠条是否有法律证据效果?假设日期到了可否起诉那人?
2:有关这方面的连接可否给本人看一下?

十分感谢!

1)必须有对方的亲笔签字哦,要不然怎么证明是对方写的呢。有的话就可以起诉。
2)连接……我给你说吧:
私人之间的欠条上,没写利息的视为没有利息。
写了借款还款日期的,如果超过该日期不还,可以起诉。
起诉期限是从超过日期的次日起算2年,如果这段时间,债权人(出借人)既没有主张自己的权利,对方也没表示要归还,那么2年后起诉也不会被支持。如果这期间债权人(出借人)既主张了自己的权利,或对方表示要归还的,那么从这时起重新计算2年。

可以上诉的,应早点上诉,如果写借条时有第三者就最好了

链接的没有。。。

欠条有证明力 但仅有欠条 一般很难采信 公正了的除外。。。
一般还要有证人之类 不然 比如对方说是受威胁写的 你也说不清楚

总之 证明力是有的 但仅有欠条 是不行的

日期到了的2年内 都可以起诉
民事诉讼是看证明力的大小
而不是要证明了100%确实
所以 只有证明力的借条就可以起诉了
除非对方有证据证明 是受胁迫所写(自己的说的证明力 小于 你所有的借条)

请问金额是大写的吗?后面加“整”了吗?
欠条上欠人签的名字是否字全正确?
如果对方不还,你可以在到期后或经合理催还后,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支付令,或者两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起诉!

可以,你直接到法院
或你直接到律师事务所,一问便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