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关于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中计算单位的疑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08:49:46
第五十六条 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或者损坏的赔偿限额,按照货物件数或者其他货运单位数计算,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者按照货物毛重计算,每公斤为2计算单位,以二者中赔偿限额较高的为准。但是,托运人在货物装运前已经申报其性质和价值,并在提单中载明的,或者承运人与托运人已经另行约定高于本条规定的赔偿限额的除外。
请问:【1】“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货运单位为666.67计算单位” 是什么意思?“计算单位”是什么意思?
【2】到底如何计算赔偿的具体数额?也就是说每个计算单位算多少钱?

以重量计费,单位为0.5千克,不足0.5的,按0.5算;超过0.5不足1千克的,按一千克算。如果没千克的货物体积超过6000立方厘米,一体积重量计费。

1计算单位就是1SDR,SDR就是特别提款权,特别提款权的具体数额由IMF公布,可以到IMF上去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