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在中国被别人抢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23:25:39
我们公司代理了一个外国品牌,但在商标注册问题上出现了麻烦:在5年前就被人抢注了该品牌的商标。请问如果非商标持有人使用该商标就会有被人法律申诉的危险呢?
就此,我想到的办法是:1.申请商标转让。我该如何应付这个“狮子开大口”的商标持有人呢?(他用1000元抢注的商标现在他开价上百万阿)2. 利用其他商标进行注册。外国公司有其他商标,有些跟被抢注的商标很相似,但是相似的商标不能再注册了;但不相似的商标与我们国际宣传的品牌不太一致,因此也很难达到商标的商业目的。
我该如何是好呢?真的要拜教各位专业人士的意见了。

针对你的问题,给出下列解决方案:
1、向商标局提出准对该商标的争议。
提争议的前提:
必须出示国外品牌推广时间早于该商标在国内被注册时间的证据。比如,在该商标被抢注之前使用的写有该品牌的发票,和订货单等,以及广告宣传册等。而且该国外品牌在国内以及国际上已经享有以一定的知名度。
如果不具备上述条件,则提争议胜诉的可能性较小,我国施行的是申请在先原则。

2、向商标局提出该国内抢注商标的撤销三年不使用。
前提:
该国内商标注册满三年,并且在三年内没有使用该商标。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注册满三年没有使用的商标,可以以撤销三年未使用的理由提出申请撤销,若商标注册人在指定时限内提供不出使用证据,则予以撤销。

3、重新注册商标,商标不能与原商标类似。至于商标的知名度不用过的担心,只要产品质量好,注意宣传推广,一样可以取得好的销售额。商标不一定非要和商号相呼应的。

4、上述两种条件都不符合,又必须在国内使用该商标就必须高价转让回来。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

其实还有一个办法,既然对方不合作,那么你可以通过争议撤销对方的商标。通过争议还可以顺便把驰名作了,如果对方已将开始生产或者从事在与你公司相关方面的经营并使用了这个商标的话,你公司还可以打假.这样不但维护了商标,有提高了知名度,坏事变好事,何乐而不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