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反驳下面的两种观点?关于教师的悲惨命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0:00:39
观点1:

当老师,就拿最轻松的小学低年级老师来比,早晨7点半上班,晚上5点半下班(虽然教委规定小学低年级3点放学,但总有家长不来接小孩的,老师总要等到学生都走完了才走;就算),中午还没午休,一天工作时间10小时,每天多加班2小时。一个学期20周,两个学期共40周,扣去学期中的7个法定假日共40*5-7=193天,所以多加班193*2=386小时,如果按照每天工作8小时算,386小时相当于多工作48个工作日,也就是多工作9周半。而通常期末考试结束学生放假了,老师还不能马上放假,还需要工作3周(寒假前1周,暑假前2周),也就是暑假只有6周左右时间,寒假只有3周时间(这里还不算假期里参加某些乱七八糟的培训会占用掉假期),所以总体放假时间也就是9周半,跟加班时间对等。也就是说,当老师的假期并不是“多得”的,而是“应得”的!而当老师收入比一般比(同一个人)在企业收入少得多!所以当老师根本不划算!

观点2:

当老师——
一天工作时间10小时。一周工作50小时。一个学期20周,两个学期共40周,扣去学期中的7个法定假日,工作40*50-7*10=1930小时。期末考试结束后工作3周,每天9个小时,一周45小时,3周共4*45=135小时。所以小学低年级教师一年总共工作时间是1930+135=2065小时。
当企业员工——
在企业单位一年54个星期共54*5=270个工作日,除去10个法定假,有260个工作日。再除去企业年假(10天到20天不等,按10天算)有250个工作日。每天8小时就是250*8=2000小时。也就是说,假设企业员工不加班的话,企业员工每年的工作时间比老师少,收入还高。老师的假期其实是用自己每天的加班工作累积得到的,并不是对老师这个高强度职业的“补偿”。
即使企业员工要加班,乘上1.1的加班率(按每周工作五天加班4小时,加班比例为4/40=0.1计算,假设加班没加班费),1.1*2080=2288小时。这样算来企业员工一年工作时间才比老师长,收入高也是应该的。老师相比企业员工,仍然没有优势。

你怎么 都拿教师最不好的和别人最好的比?你想赚大钱你怎么不下海经商?你想舒服怎么你生在官宦商人家?为人师表,要的不光是那点薪水吧?你知道我们一个月工作几个小时吗?30*10==300一年*300我们还没有补贴工资也没有你们教师高!你如果觉得做教师委屈你,你又何必做教师呢?教不好可是会误人子弟!你们一个星期上5天我们上7天,你委屈,我们更委屈我们找谁去?恶心了还为人师表呢!丢人!

现在教师是很难做,比工人好不了多少,甚至还不如工人,每天5点50起床,6点上早读,晚自习从6点到10点。高中一般没有周末,一个月放一次,3天。我想一般的人是承受不了 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