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给水管道漏水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09:55:21
本人在08年6月购买2手房屋一套(房屋为2004年5月19号所建,房屋为6楼),目前仍在装修中。上个周末突然接到物业公司电话,说楼下2楼的房屋被淹,2楼业主在未通知物业公司的情况下,自己拆除漏水的卫生间,经2楼业主所请的检查人员排查发现,埋在其卫生间下的给水管道出现严重漏水,导致2楼家地板和卫生间水淹严重。由于我所买楼房1楼为门面和社区用房,给水管道都统一安装在2楼的卫生间。所以漏水的那个管道弯头漏水正好是我家的给水管道。所以物业说责任在我,要我赔偿。
物业理由如下:
1,给水管道漏水为我家所有,责任明确。
2,房开的保修期限已经过期,原房屋使用说明上的确是写有2年的管道维修。
3,物业只负责公共设施的维修,不涉及赔付。

但是我有疑虑如下:
1,2楼水淹绝非我买房至今所致,因为我家水管的总闸一直在开,尽管我一直没有用水,从2004年到08年有4年时间,要是最近才漏,早就水流成河了。
2,2楼房屋以前自己装修时候安装管道时候漏过水,尽管是他们自己管道所致,不是我的给水管道,也不排除他们防水没用做好,这次我这里漏水,可能导致水淹更加严重
3,我家是6楼,2楼水淹,责任不是我的过失,是在于给水管的热熔问题,但是管道商说保修期已经过,不存在保修赔偿责任。
4,我一直感觉房开或者房建商布置给水管道有责任,给水管道如何可以安置在2楼。
5,物业的责任到底像他说的一点都没有嘛?我觉得不对,物管费用,维修基金我是一直在交,不存在拖欠。
所以针对以上问题,我请求大家能给与帮助,毕竟我感觉是在是冤枉,我还没住进去,又是隔着3层楼房,其他3层一点事情没有,而这样让我赔偿,我是在不服啊。

协商解决最好了,你怎么说都有一定责任的。不过物业也有责任的。什么2年什么的你都不知情啊。

我有一点不明白,为什么你家住在6楼,而给水管是从2楼是卫生间里通过来的.????这我真不明白.

我们这里的楼房都是一根主水管从下到上,到每层就分给每层的住户.一户一个水阀一个水表.

还是协商解最好,但是我觉得你很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