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制度是美国国家的组织形式,对不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12:50:14

议会制度不是美国国家的组织形式。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为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与制衡相结合的政治制度和两党制的政党制度。
  美国的国家组织是依据三权分立与联邦制度这两大政治思想而制定,当初在起草宪法时因恐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或某一部门将危害人民的自由,因而将立法、司法、行政三种权力分别独立,互相制衡,以避免政府滥权,根据宪法:立法机关是参议院与众议院并设的二院制议会;司法机关以联邦最高法院为首下设11个控诉法院,95个地方法院及4个特别法庭;据1959年3月统计,美国联邦法和州立法共1,156,644条。行政机关是以由人民直接选举的总统为最高行政首长,并以副总统辅之,下设几个行政部门。政府的权力有联邦政府、州政府之分,宪法起草人根据政府必须接近百姓才不致剥夺人民自由的原则,将有关各州自治权保留给州政府,各州政府本身拥有立法、司法、行政诸权限,联邦政府的权力系以一州政府无法单独行使者为限,如课税、财政、国防、外交、货币银行、出入境管理、对外贸易、国民福利和邮政,以及科学艺术的发展援助等。

  有一个人叫美国,他自恃肌肉发达,到处作威作福。一日,他趁着与人斗殴后的兴奋,随手强奸了一个叫日本的女人,记得那一年是1945年。虽说日本早已不是处女,也先后有过几次性行为,但由于她特有的与生俱来的对不起我说脏话了。和淫荡,居然和美国这小子好上了。至此,各位看官定以为日本和美国应结婚生子白头到老了。可是事实是美国从来是个不负责任的“滥交”主义者,而日本恰恰是一个富有婊子特性的浪荡妇,于是没结婚,但同居着。

  话说早在美国强奸日本的同时刚好被路过的朝鲜韩国这对双胞胎姐妹撞见了(美国在路上强奸了日本)。好色的美国有瞧上姐妹俩了。有一日,美国小儿瞅准了机会强奸了韩国。正当他想把魔爪伸向朝鲜时,闻讯赶来的邻居中国大吼一声:“强奸犯”,使得美国阳痿,这才使朝鲜免遭欺凌。但由于当时中国势单力薄,遂没与这淫魔发生正面冲突。

  俗话说:“好人有好报”,但善良的中国没得到好报。他有一个正值花季的女儿叫台湾,相貌姣好,但因为家里穷,本该读书上学的她辍学了。中国很内疚,他没日没夜地工作,希望能攒够了学费给台湾念书。但可怜的中国没想到,由于台湾无所事事,与远近闻名的荡妇日本交上了朋友。淫妇日本看着台湾姣好的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