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认定为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8:08:51
我的一位同事A在原来的单位没有办理任何保险,一次在原单位的职工食堂用餐时,靠在墙边的一块玻璃被她的同事B弄倒(无意的)正好砸在她的头部。后来去医院接受治疗,确诊为脑震荡。
她个人认为此次事件应该认定为工伤,后来在原单位申请,单位领导批准可以按照公费医疗报销,报销比例65%,但是同事B没有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请问该事件是否认定为工伤?
同事B是否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1,该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
2,可以列入医疗保险报销医药费,
3,同事B也应承担一部分的责任,(供你参考)

不是工伤~·
1,工伤必须是在工作地点从事单位的工作当中受伤,其他的如周末在家,外出等都不算。
2,公司为什么会给你报销?那是因为公司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强制保险的一种,即使是外包的员工公司也应该为其购买,不买工伤保险这件事情捅出去对公司不利~~~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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