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下班途中被带有动力装置的货运三轮车撞伤,受伤很重,是否认定为工伤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0:57:52
工伤保险条理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被机动车撞伤为工伤,但这辆货运三轮车是在普通三轮车上装上马达,没有机动车类似的刹车系统且速度非常快,货物也多,能否认定为机动车。
劳动保障部门认定工伤与责任人是否承担责任有无关系?
撞人者身无分文,没有赔付能力,是否能根据伤情来要求工伤赔付?

非法改装的三轮车不属于机动车,因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你不能被认定为工伤。你所受到的侵害应由该车的所有人承担。
另:楼上单律师的回答中关于:“一般来说不可能既得到工伤补偿又得到责任人的赔偿,只能算一个”是错误的。应该是在工伤事故中有其他责任方时,首先由其他责任方依法进行赔偿,当赔偿不足工伤标准时,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或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补足工伤保险待遇。

非法改装的三轮车不属于机动车,由该车的所有人承担责任

认定工伤与责任人是否承担责任没有关系

认定工伤与责任人是否承担责任没有关系,但一般来说不可能既得到工伤补偿又得到责任人的赔偿,只能算一个。

肯定能认定是机动车

如果是自行改装的车辆没有通过车管所的审核发证的话.是不属于机动车的
如果是非法改装车辆的话,导致的后果不光只是对你的全部赔偿.等待着他的还有交管部门的高额罚款

能认定是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