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求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13:01:49
十字路口,交叉行驶中的卡车撞上摩托车,摩托车车主被撞成重伤一直在重症病房抢救已有三天,当时是卡车车主打110交警来送至医院,现在医药费我们自己也先垫着,也去找交警大队催款(交警大队向卡车车主催)卡车车主未露面,只是拖舅舅前来送五千元钱,截至目前医药费用已达三万九。
现在情况是交警大队催款不力,又不肯告知卡车车主具体地址,我们也想自己找上门去跟他要钱救人,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是不是交警部门有一批预留资金(当事主无法承担医药费用的时候)???现在人还未度过危险期。我们应该怎么跟交警去交涉》?

你的关键问题是住院费问题,我认为首先救人是第一位的。建议你到交警队落实事故责任问题,看摩托车车主在这次事故中负有几成责任,在交通事故中的经济赔偿原则是经济跟着责任走,也就是说摩托车车主占事故的几成责任,就要负担经济损失的几成。只要他也有责任住院治疗等费用就不是卡车全部付担了。再就是交警队向卡车车主催要费用是他们的义务,当前尽量不要和交警闹僵,不然对以后不力。还有关键的一点就是怎么才能在交警队拿到救命钱,卡车应该有交强险,在这种情况下交强险就是救命钱,交强险有项功能就是在发生事故后不管责任大小,保险公司自交强险中先垫付治疗费,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救人是第一位的。就这点你可到交警队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有保险公司根据事故性质先垫付一部分住院资金。再说摩托车与卡车发生事故,摩托车一方属弱势者,就算卡车没有责任,为了照顾弱势者,卡车也要负担10%的损失,这是处理事故的原则。
祝摩托车车主好运并早日康复!

可以调查车主登记信息,可以找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垫付部分抢救费用,交警有义务通知对方保险公司垫付。

治疗结束后,凭有效单据,按各自承担事故责任的比例,分摊医疗费,及其它赔款。这个有规定。

治疗期间,必须哪方垫付的确没有规定。尤其责任未定,那就谁也不知道这钱该谁出不是。

对方送来5000元,是一种好的态度。说白了,责任未定之前,他一分不出,也没办法。

交警的工作是调查取证,为事故双方作出调解。调解不成的,交警出《责任认定书》结案,不爽的一方自己去法院起诉。

总之,交警不是讨债公司。也肯定没有预留资金。可以咨询一下办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按交强险条款可以垫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