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维权,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0:41:11
我在一间厂做了一个月,进厂时说是试用期一个月,现在试用期完了,我不想在这里做了.但是老板不肯结工资给我,我该怎么办?想找劳动局的,可能劳动局不会理我一个人的事.在深圳市西乡黄田,谁可以帮下我?这间是小厂,老板因为印刷假商标被捕了.现在是老板娘管理.

1、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是在试用期内,只要提前三天向老板提出书面申请辞工,不管老板是否同意,你都有权利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如果老板不同意,就可以找当地劳动局或劳动分局进行投诉,由劳动部门进行干涉。
2、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过了试用期,就必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否则老板有权不同意你离职。
3、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大可向劳动部门求助,不必担心他们会不理你。

根据劳动法7天以上 要交付劳动所得金的

你可以找到当地的“劳动仲裁”

提出申请 他们会帮助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