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低工资和劳动合同书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5:17:12
一、2007年12月16号,我到北京无线电元件二厂上班,我们单位的工资制度是下发薪,压一个月工资的。08年5月份厂里没什么活,所以厂里安排我倒休了5天,到6月底发5月工资的时候,厂里没有按照730元发给我北京是最低工资,实际发给我570余元。厂里的解释是我的工资不够730元,厂里给我补到最低工资730,但是要扣除保险150左右,而且又以工作中错误扣了20。所以我的实际工资就是用730-150所以才得出来的。
我的问题就是:

1,不知道这种做法是否和法?如果不合法的话,我怎么才能以最大限度的维护我的个人利益?
2,我是否要通过劳动仲裁?有没有一个期限,例如几个月以内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二、我和单位签订的是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可是从我签完劳动合同以后单位就把两份合同书都收了上去,所以现在我手里也没有应该属于我的那份合同书。对于单位这样的做法我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能否得到赔偿?
请详细的解释一下,谢谢
这是现在很急,详细的说明以后我会再适当加分,谢谢了

1单位做法不合法。当地的最低工资为730元,在执行最低工资时个人应该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公积金一律由用人单位支付。个人不再负担。730元应该纯拿。这是国家规定。因此你应该要求公司在支付你730最低工资标准上再为你交纳保险。

2建议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仲裁从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1年内提起。

3按照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单位和员工各执一份,单位做法违法,根据规定有权要求不出,建议在劳动仲裁时一并提出。


1、不合法。730元最低工资是指扣完各项保险拿在手里的钱即:实发工资。
2、最好先内部调解。实在不行再去仲裁。有期限即时效期。劳动争议发生之日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有证据)。单位注册所在区域。
二、无论和单位签订的多长时间的合同按规定必须是双方各持一份。如你所述肯定要得到赔偿的。
如还不清楚的话,请拨打热线电话:12333有时忙,请耐心等候!

压一个月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最低工资也要扣除保险的;劳动合同应该双方各有一份。具体事宜可向12333劳动热线投诉,会得到处理的,不用通过劳动仲裁,首先是向劳动监察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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