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柜台丢了东西是我的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1:00:40
本人昨天去超市,把先买的东西放在柜台了,当时柜台没有人值班,并且这个超市即使有人值班的时候也总是不给存包小牌的。因为再次买的东西比较多,也赶时间,就把先前东西忘记在柜台了。今天打电话再过去的时候,当时的领班并不承认这件事,并且态度恶劣出口伤人。
打电话给当地消协的时候,工作人员说因为我在没有人的时候把东西放在那里,所以丢掉是我的责任,在315网站上咨询的时候,说已经超出了他们的受理范畴。让我询问当地消协。
其实钱不是很多,我也不是为了钱,只是觉得很委屈。
想请问下有没有学法律的高人,为什么是我的错?消协的受理范畴又是什么?

不懂法律,但是我明白一个道理。

不代表把包放在柜台就要超市负责,你东西放在路口被人拿走了,难道要找交警负责??

所以,主要责任在你。没人知道那东西是谁的,是不是已经买单的东西。

即使真的是超市收起来了,也只是道德问题,涉及不到责任吧?

话糙理不糙,你觉得呢?

当然是自己的责任,你没有委托超市工作人员帮你看包(因为你没有存包)!

既然你想以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请你一定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一般民事责任中,谁主张谁举证,从你的情况来看,你的证据收集存在困难。下次一定要注意。
当然,在你有充分证据证明当时的情况,可以要求对方负赔偿责任。因为你们之间属于无偿保管的民事法律关系,对方有重大过失的情况下如果无法返还原物应当负赔偿责任。

你有存包时候给的牌子或者证明的东西吗?没有可就没办法了,委屈又怎么样,没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