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问题!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5:01:59
我今年22岁 已经工作了,我爸爸和妈妈最近在商量离婚.
我爸爸在外边有外遇 但是死都不承认,这20多年来还对我妈妈使用很严重的家庭暴力 .我妈妈想离婚 我想问一下
我家有一套房子 一辆车都是结婚后的共同财产,应该怎么分
还有一点外债是不是也应该两个人共同来还?
由于我爸爸在外边有外遇,我妈妈是不是可以多分些财产 或者得到一些什么补偿? 而且我爸爸说过如果我妈妈敢起诉和他争财产他不会放过我妈妈 这算不算恐吓?

1、一套房子、一辆车被确认为婚后共同财产后原则上1:1的均分。
2、外债要看是什么性质的债务,看情况,可能共同来还,比如说你爸爸偷偷的借钱挥霍而你妈妈不知道,就可能不用你妈妈还了。
3、你爸爸有外遇,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是你爸爸的过错,你妈可以多分些财产并且可以在离婚时可以提起精神损害赔偿和其他赔偿。
4、你爸爸说如果我妈妈敢起诉和他争财产他不会放过我妈妈,是恐吓,不过不要怕。他要是做,你们就收集证据,到了一定程度,可以请国家有关部门来处理。

最重要的是证据!你说你爸爸有外遇,要有证据,证人,证物.
说你爸爸有家庭暴力也要有证据,
说你爸爸恐吓你妈妈也要证据,录音,录象什么的.
只要证据有了,你妈妈起诉,就能分更多的财产!
我支持你们!

1、一套房子 一辆车都是结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来说应该夫妻双方平分,但《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2、外债是不是也应该两个人共同来还?应该看所欠债务是否为夫妻债务,如果是,则应双方归还,如果只是个人债务,则应该由个人归还。《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3、至于你父亲有外遇导致夫妻离婚,你母亲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算恐吓,但这个目前在民事上不能够获得什么赔偿

家庭暴力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起诉和他争财产不放过你妈妈属于恐吓,上诉时提出这点,也因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
在实际生活中,类似夫妻恶意逃债的问题已多有出现。为了切实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该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专门规定:"当事人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离婚判决,就财产分割的处理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但不能对抗其他债权人。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