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 工伤系列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2:17:31
本人是1990年在森工企业(林业局)工作当中致残的,当时只有20岁,参加工作时与单位签的是合同工性质的合同,受伤后也被林业局劳资科(劳动保障局)定为工伤,这些年也一直按规定进行劳动鉴定,先后鉴定为5/4/7级,今年鉴定为7级停发工资了,说按照工伤保险规定可以一次性处理(终止合同),就给12000元多点钱,其余的就什么也不管了,说明一点自定为工伤后单位也没给签合同,所以有以下几点想请教:
1 如果我想一次性处理,那以后的保险怎么办?我问过当地的劳动保障局,说我是青年(临时工),和固定工不一样,没有那些保险 。我想问一下:工伤有青年(临时工),合同工,合同制,固定工之分吗?既然给我确定工伤了,是否企业得给我负责这些保险?
2 劳动保障局说我是青年(临时工)没给我缴保险是不是违反规定?如果单位没给我缴保险的话能给我补交吗?要是不给我补缴的话能给我补偿吗?我现在的工龄也快20年了, 像我现在这个岁数(40岁)在找工作可以和工作单位在签合同吗?就是能签那不也得重新建立吗,那以前不就白瞎这么长时间的工龄了吗?
3 七级工伤的赔偿不能这么少吧?像我这种情况能是多少?如果像他们说的我是青年,那么我可不可以要求按民事伤残赔偿呢?
4 如果我一次性处理后,按工伤规定企业是否得把我以前的养老,医疗的手册给我??如果我不想解除合同(或说合同到期)那对于我这样的工伤还有什么规定??

上述情况烦请专业,权威的老师给与予解答,本人不胜感激或有重谢!!!
首先,谢谢你的回答,我还想问问如果劳动仲裁后企业能否把我以前的养老及其他保险补上吗?
把分全给你吧!!

就我所知,简单谈一下:
1.工伤不分什么临时和合同等的区别。你一次性处理了,以后的保险单位没有义务管。
2.没交保险肯定是不合法的。过了今年年底,如果单位还是不给签合同,那就是无固定期限合同了。你可以在明年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劳动局保障你的合法权益。
3.七级伤残按照现在的规定,应该是你12个月的工资。你的工伤原因不明白,不是由第三者造成的,很难要求民事赔偿。
4.一次性处理,单位应该给你16个月和25个月的一次性的医疗和就业补助。那样就解除合同了,手册肯定要给你,法律会保护你的。不解除合同的话,你把一次性的伤残补助拿到手就可以了,单位安排合适你的工作就行了,没其他的规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