状告黑龙江省饶河县,欠钱长达18年之久不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8:55:53
尊敬的省长您好:
我是黑龙江省饶河县镇内居民,经接到您的信箱答复,特此表示感谢!但饶河县人民法院至今没有答复和解决.请领导为百姓主持公道.
事实证据,一九八五年何某经我介绍认识于某,何某向于某借款两万元人民币,我没有在他们借贷中做担保,后来何某与于某发生纠纷,一九九0年一月八日,饶河县法院歪曲事实,知法犯法,强迫、威胁,恐吓,因不懂法,无奈,放我给饶河县法院民庭抬款两万元,替何某还于某,饶河县法院工作人员让我们在调节书上签字,法院民庭工作人员说:“你签吧,法院给你出担保书。”我就签了字,法院出示了借款两万元,3分利息,保证由法院还的字据,我才给法院抬了两万元的。
百姓不是专业法律人员,但老百姓知道欠债还钱,杀人偿命这个天经地义的道理。何某欠于某的钱,法院强迫、威胁、恐吓我的情况下,我已经还完,现在是法院保证还我的利息3分喝本金,白纸黑字,还盖有饶河县人民法院的公章,18年了,难道法院欠钱就不还了么?非得逼迫我杀恐吓我的,给抬款的执法工作人员吗?出了人命案才能解决此事吗?
令人不解的是,于某与何某发生纠纷中,债务人何某当时还有园木、松木板,法院为什么不扣押?当时经济庭长跟民庭庭长吵架,经庭和民庭内部勾心斗角,尽然拿着国家法院公章担保,执法犯法,目无国法,歪曲事实,狡辩拖欠,经过我多次讨要,一九九五年法院在同江执行了2万元才还给我8千元,请问,那一万两千元是不是被法院工作人员贪污了呢?请法院领导查证,其余利息3分加本金还欠10万多元,至今拖欠不还,这些年我到法院信访办、检察院、县人大、政法委及县领导处解决此事,县人大也做过多次批示,饶河法院至今还在狡辩,十八年来,年年找,月月找相关部门,可是领导都不给答复,官官相护,都怕得罪人,请问,国家设立这些部门和领导,养他们都是干什么的?十八年那!
这十八年来,我身体和精神上受到很大的伤害,病在家中出不了门,让人心痛啊!饶河县法院欠钱不还还无门上告啊!
请求追究黑龙江省饶河县人民法院歪曲事实、官官相护、目无国法、甚至拖欠造成我这十八年来的误工费、医药费、打车费以及我十八年来的精神补偿费等5万元,并且要求公开在媒体、报纸、电视向我公开道歉,还法律的公道和尊严。
恳求领导为我主持公道,尽快解决此事,还老百姓的血汗钱。
此致

敬礼

写信给焦点访谈,不要轻信省市级领导。搜集整理好对你有利的证据!

走法律途径

你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反映一下》如人大,和双鸭山中院

会有效果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