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凭对方的口供可以构成受贿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2:55:10
我一个做城管的朋友,在没有旁人的情况下多次收受不同小贩的保护费,每次100元,达到一定数额会不会构成受贿罪或者敲诈勒索罪,单凭小贩们的口供或者笔录,而他自己拒不承认的情况下可以构成受贿罪或者敲诈勒索罪吗?

如果只有对方的口供,没有其它的证据加以印证的,属于证据不足,根据刑法所规定的疑罪从无的原则,是不可以认定犯罪的。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五条 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受贿可以累计计处算,构成犯罪好像是五千元。
是否构成受贿还是敲诈勒索应该从是否同城管的身份职务有关进行判断。你交待不清,初步判断是受贿。

后面的问题属侦查机密,我不会回答你的。

大哥,你都说是不同小贩、多次了。
多份旁证足以认定你朋友的行为
换个角度说:那么多人会一起诬陷你?
你朋友最好找个律师咨询后投案自首、赔偿受害人损失,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争取一个好的认罪态度,才是出路

这个最多就是个行政处罚啦,怎么可能是什么受贿什么敲诈的,大不了就是个利用公务之便不当得利而已,想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