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占用土地赔偿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6:17:18
我是青岛的,部队现在要占用土地进行国防建设,所以我公司进行养殖的池塘,海域,工厂都要被占用,我想问一下,关于补偿的问题,他们应该怎样进行补偿呢,我公司的厂房,设备,养殖的苗种应该怎么赔付呢,另外,我公司的工厂用地是租赁的,租赁期限30年,这一块后面怎么解决呢?望各位大侠顶力相助啊,在此谢过了。。。

你好,关于补偿的问题,我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

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

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

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

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

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工厂那块我就不大清楚了,建议你还是咨询一下当地的律师,希望对你有用。

你说的问题分两个方面,一是征地,二是拆迁。

征地是建设项目占用土地付给土地所有人的补偿款,因此你没有,但你的租赁期未满等损失可以向租赁方讨要

拆迁款是拆迁房屋的补偿,支付给房屋所有人。如果房屋是你的,你就应该享有这方面补偿。
拆迁我国有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省里也有省条例,但都是指导性的,具体的补偿办法、补偿标准由各个市、县自行制定,里面的补偿很详细,全国各个县市拆迁办法和补偿标准各不相同。你要查找你们那个县或者市的具体补偿标准。

一般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定附属物补偿、装潢补偿,工厂还有停业停产损失、可移动的设备有搬迁费补偿,不可移动设备的需要作价补偿,另外还有搬家费、等一些费用,相应的损失应该都给予补偿的。

另外,拆迁这种事本来就是一个协商达成协议的过程,在政策之上商量余地还是很大的,你也、可以协商多争取一点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