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逾期不申请调解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6:05:14
我在倒车时伤到了一为老太太,已经送医院治疗,其间我们垫付了近1万元费用,伤者垫了5000左右,我们的车在交警那交了5000元押金拿出来了.现在事故责任认定书已经出来,我方写了书面调解申请给交警,但对方一直赖在医院不出院(医生说10天前就可以出院的),也不申请调解.我看上面是写的接到认定书10日之内书面申请调解.
我想请问:
1,如果伤者那边10天之内都不申请交警会如何处理?
2,怎样才能让伤者出院(他们非要我们先把他们垫的5000元出了才出院,而我们的意思是等调解书出来后应该支付多少我们一起支付.而且我们在交警那押的5000元有的交警说仅作为医药费不够时垫付,并且要经我们同意才行,有的又说交警可以支配,这个又没规定,我都不知道怎么办.)
3,遇到这样的问题我应该怎样处理对自己有利?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起诉,按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十日内,交警必须出具事故责任鉴定书;如果对方全责,自己拿着责任书、损失清单等资料去法院起诉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
  起诉、宣判后再不给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即可。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

1、如果伤者10天之内不申请交警调解,那么只能自己协商,或者等伤者起诉,交警不再负责调解。

2、不支付任何费用,装作很穷,他自己付钱,就心疼了,还担心以后拿不回来,一般就会节省,尽快出院。

3、等待起诉最好,保险限额内的可以直接盘保险公司赔偿,省得自己理赔了,否则自己理赔保险公司还东扣西扣。

1,收到到事故认定书后10日内未向交警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的,交警部门可不予组织调解,关于损害赔偿的调解只能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然,在实际操作中,超过10日未申请,后又提出调解要求的,和交警好好说说,一般还是会受理的。
2,事故认定书已经下达,是否判定你为全部责任?如果是,那么伤者的医疗费用确实该你承担,先给也无妨。而且你保险理陪是需要交警部门出具的调解书的。
3,建议先把5000元给老太太,因为这5000迟早要给你,而且作为医疗费用你可以获得保险,既然对方坚持,给也无妨。

让医生给你写一个书面的东西证明对方什么时候就已经可以出院了,这样这个日期以后的住院费该他们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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