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房产权转名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3:10:58
我名下已经贷款购房且提前还款,现在我出支购买第二套房,考虑到二次贷款的不利因素,我决定用我亲弟弟的名字贷款购买,钱还是由我独立承担和还贷
问题一:当我弟弟以后结婚了,我可以要求他们夫妻俩和我公证,该房产供款结束后,无条件把产权转回我的名字吗?我弟弟和他女朋友是没有异议的,现在我想知道法律是否有这样的理据?是否可行?如果可行,转名是否牵涉什么费用?
问题二:当我弟弟结婚后,万一离婚,是否可以在婚前公正,该房产不属于离婚后作为夫妻共同的财产?等于说,他老婆在结婚前就知道这个房子其实是我的,这个思想工作好作,关键是不知道法律是否支持?
谢谢你的回答,不过对你第二点回答有疑问:财产公证只能证明婚前的财产婚后如何分配或所属,但是婚后继续供房的话,如果离婚,任何一方都可以向对方追讨婚后房产增值部分或者婚后供款部分的,是不是这样呢?如果是,等于还是对我有影响吧?

1.可以做的,但最好还是让你弟弟做一个婚前财产公正,但更名是有一定费用的,所有费用加在一起大约是放款的百分之四,购买五年内更名还要加收放款百分制5.5的营业税,也就是说将达到放款的百分制9.5的税收,挺高的恶。

2.财产公证是没问题的,对你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