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2个问题 请专业律师帮忙解决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5:54:02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一名银行职员,在8月27号有位客户到银行汇款,汇款金额是2000元 ,因为我的失误,给他转帐汇款了2万元,当日没有发现。客户也没有去询问。在8月31日那天,客户到银行去询问,并出示了汇款凭条复印件,发现确实是错汇了。但是客户声称不认识汇款接收人。而且当时就给对方打电话,对方先是不承认,只是说收到2000元汇款。到下午就手机停机,这是这位客户的原话。他汇款的原因是:朋友介绍的,要买对方的化妆品,经过QQ协商,达成协议,购买对方的化妆品,2000元整。但是至今为止,客户并没有收到对方的货物,也再也联系不上对方。现在客户要求银行赔偿18000元的损失,并不提供和说不知道对方的详细地址,请问这件事情如何解决?我应该怎么样做?

不为求赏,愿意帮忙!

楼主的问题确实很专业!但是,客户肯定不会构成“不当得利”,相反,是银行(因楼主的个人工作过失、最终结果应当由楼主服务的银行承担责任)的过失,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客户的损失(多付出18000元)。只有客户起诉银行、追偿损失的份,断无要求客户返还“不当得利”的理由,退一万步讲,如果银行起诉客户“不当得利”之诉,客户以“本人账户汇出的款项”抗辩,何来“不当得利”之说?是客户的损失,银行一分钱也没有少,哪来的“不当得利”?
本人无意争辩,只是担心楼主错误理解,进而作出错误的判断和处理。

根据楼主的介绍“并出示了汇款凭条复印件,发现确实是错汇了”,表明汇款凭条确实记载是汇款2000元,而实际汇出20000元,不存在客户已经确认的“汇款20000元”可能性。否则,就是楼主介绍问题表述不准确!真要是客户在记载“汇款20000元”汇款凭条上签字确认的话,楼主就万幸了!就以客户确认的汇款凭条记载为准,客户断然不敢找银行的麻烦!

如果能够与客户协商,取得客户的信任和帮助,进而解决问题,那当然更好(估计客户不配合)!

“现在客户要求银行赔偿18000元的损失,并不提供和说不知道对方的详细地址”,既然如此,楼主只好报告银行领导(估计银行领导已经知道),通过银行之间协调查询,查知客户转出款项的收款人之开户银行、开户帐号以及实际划转款项的数额等银行交易信息,然后,根据客户提出的索赔要求等资料,向实际收款人追索“不当得利”。当然,这必须要有客户的配合以及提供相关资料。如果客户拒绝配合或者拒绝提供相关资料,楼主所在的银行当然可以拒绝赔偿客户的损失,实际上,客户要想向银行索赔,也就不得不提供相应的资料或划转款项的凭证。如果实际收款人拒绝退还,当然可以起诉,建议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冻结实际收款人的银行存款。
总之,无论是与客户协商,还是通过合法途径起诉实际收款人追偿“不当得利”,都必须要有客户的配合和支持。

以上意见,供参考!

你拿好汇款凭证,当时的监控,找好需要的证据
可以去法院起诉他。
不过,我还是觉得要是有希望还是协商解决的好,毕竟走法律途径很耗时间和精力

如果客户填写的汇款数额正确,但银行汇款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