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工资延时发放,符合劳动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3:06:39
我辞职回家,离这很远,公司说叫我给个卡号给他到时把工资打给我, 如果万一工资有问题我难道还发几百块车费来这吗\?这是不可能的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具体是这样的,我8月1日交辞职,8月底发放7月份工资,而八月份的工资他说要等到9月底发,而没一次性结算,公司一直发的都是现金,没办卡,他说要我留个卡号给他,到时给我打进去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 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在办理离职手续的同时,如果你原公司不能结清工资的话,应该让你原公司出具如何支付何时支付最后一个月工资的书面说明,可作为法律依据。

打电话去财务部,看看问题出在哪?拖欠工资本来就不符合劳动法

如果你所有的离职手续都办完了,公司按理说是应该把所有的工资都结给你的,除非你之前就是凭卡领工资,银行必须要到时间才能把款打进你的帐户,否则就是公司故意叼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