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妨害清算的司法解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00:16:27
我想问下,什么样才构成妨害清算?这个是怎么定义的?通过会计事务所要求清算,可以作为证据么?

一、妨害清算罪的概念和特征

妨害清算罪,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妨害清算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

(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的清算管理制度。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

(三)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过失不构成本罪。

(四)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公司、企业。

二、妨害清算罪的处罚

刑法第162条规定,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伪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