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导致的伤残,只能按工伤处理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10:14:46
因救同事导致自身伤残五级(右前臂截肢),单位按工伤办理,赔下来就只有一万多元,没有名誉,没有护理费、营养费,假肢也只能安普及型的,一点忙也帮不到。单位说什么都按文件办,救人的代价是这样的话,还提倡什么以人为本,还学什么雷锋?这太屈了!在这里我想问问各位哥哥、姐姐,我也才刚刚参加工作,什么都不懂,
1、可否按民事赔偿不按工伤办理?
2、舍己救人的待遇是怎样的?真如此不堪吗?
3、如何为自己正名?
4、如何为自己维权?
名誉对于我来说,我觉得很重要,你们是不知道,单位里有些人就说‘又没人叫你去救她,你可以不救的呀’‘还不是你自己搞慌了,关人家什么事’之类的,当然也是少部分,听了你们觉得我该做何感想?安假肢的费用,又不能一次性拿给你,都是五年换一次(工伤的假肢费很低,几千块钱吧)。找受益人协商,人都见不着,找着了吧人家说‘我也没办法’推得干干净净的,法律有硬性规定没?磨得我心理和身理都很累。

1,可以两个都办,不矛盾,你也可以要求民事赔偿。被救那个人有义务赔偿
2,当地一般有见义勇为奖励办法,去民政找一下
3,正名就算了,没有人扭曲英雄形象吧
4,工伤赔偿的数额肯定不对,你安装假肢的钱要赔偿到死亡,而且要几年就换,这个你一定要争取的

保留好证据,到劳动部门查查工伤的规定。和受益的同事协商让他给你适当经济补偿,通过媒体反应一下,报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