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问关于劳动法的问题!高分奖励!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8:03:16
如果我的工人在来上班的路上骑电动自行车与另一个骑自行车的行人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我的工人腿部骨折。这样的事情我作为老板应该怎么负责?
怎么会有截然不同的答案?
各位同仁请慎重回答,这个关系重大啊!
如果有正确答案,无论谁负责,我一定再追加得分!

你老板不用负责.

因为不是工伤.

上下班途中只有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才属于工伤.

这个事情你可以很从容的帮助你的员工一起提起民事诉讼,状告骑自行车的人,要求进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补充:

我还是那句话,我是学这个出生的,而且实践当中我也碰到过,道路上只有2种情况是肯定不属于工伤的,一是自己负全责的交通肇事,二就是与非机动车之间造成交通事故的,所以我希望说是工伤的朋友仔细地再去查查资料.谢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因为你说的都是非机动车,不是机动车事故,因此不属于工伤,法律上和你没什么关系。应由事故双方报案,交通队认定事故责任,由他们自己按照责任赔偿解决。

如果出于人道主义,你愿意补偿一些,那是你自愿。

根据其他类似案例
工人上班路上发生意外事故应该按工伤处理
如果你的单位有给员工上工伤保险的话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险
并且在员工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我是你的话现在就去医院看望你的员工

这个要看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建议你咨询一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