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后续医疗费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1:07:18
我是交警,在98年执行任务中负伤,右大腿大骨三处骨折,经医院用钢钉固定治疗后康复,鉴定为工伤5级伤残。去年体检医生建义我把大腿内的钢钉取出,请问取钢钉产生的医疗费用,能否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单位里只让我享受医疗保险,将近30%的费用要我自负,请问这样合理吗?

你单位的做法是错误的,后续治疗费也必须全额报销,并发放工资以及护理费、住院补贴费!

<工伤保险条例>是04年开始执行的,以前认定过吗?有等级吗?
老工伤或者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伤待遇应该按当地(你所在的省)的具体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