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关于法律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6:44:27
我在上海永安百货上班 他们收了我660块的押金 签了个合同 上面说明做不到半年这个钱将不会退的 我签了!这个合同算违法的吗? 如果当中我不做了 可不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把这钱要回来?

放心吧,违法!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你要能证明单位收了你钱,比如收据之类的。

这个合同的押金条款违反了我国的劳动法,该条款无效,你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要回你的押金.

也许人生的道路,慎重的生活,遗憾的是法律能给你的帮助是有限的哦

可以.这份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合同中有不平等的约定,违反了合同法中平等原则.以前有个案例:甲方为国有企业公交司机,58岁那年,国企改革,甲与公司签定三年合同.两年后,甲以达到退休年龄要求退休,公司以签定3年合同为由要求赔偿.后来法院判某甲胜诉.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