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职拖欠工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3:25:28
本人于8月13日已经离职,公司承诺在当月20号结算7月份工资,但8月份13天的工资说要到9月20号才能结算,公司这样的行为算不算违法?况且在8月20号至今公司以诸多理由拖欠7月份工资,请问权益该怎样维护?
先谢谢各位大侠了~~~

你好,这种情况是不需要起诉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

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

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也就是说单位如果没有在规定的工资结算日给你发工资,都是违法的(当然迟个

几天不算)。按照你的情况,对于7月份的工资拖欠不发,已经是违法了,你可

以到法院去申请支付令,也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或者工会投诉,要求其履

行给付工资的义务。

可以直接起诉 !

对这种问题我不说理论了
你直接到当地劳动局,找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仲裁

这种行为肯定是违反劳动法的,离职办清交接手续就应该付清所有工资。如果索要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
劳动局下属有一个叫劳动监察大队的机构,这是一个非常便捷的机构,他们会很快帮你去通知公司,限期叫他们解决,到期不解决劳动监察大队会对他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