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辞职 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0:35:25
由于我不想在公司做了,并已经递交了辞职报告,在之前公司出现过拖工资的现象,请问我可不可以让公司给我补偿呢?
劳动合同签过了,公司没有欠工资,而是经常晚发,搞的我每次都要借钱用!由于公司一直不涨工资,我也没心做下去了,就在辞职报告里写的回家! 怎么能争取到补偿?
再次声明哦,公司没有欠工资,只是到期不发工资~

估计比较难,只是拖的话,如果是还欠你的,可以申请
只拖应该没补偿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46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经济补偿要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单位支付半个月工作作为补偿。
根据以上规定,你有权要求补偿,但补偿的数额与你在公司工作的时间相关联。
3、要取得补偿的话,最好先去劳动局举报,由劳动局责令公司支付补偿金,如果公司逾期仍不支付的,公司要按照你补偿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你加付赔偿金,劳动局责令之下,公司仍然不给的话,你可以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拿到裁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你可以要回拖欠的工资,并且可以得到25%的补偿

去劳动保障局问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