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出台的劳动法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1:26:42
我姐姐是这种情况:她才生了孩子,还处于哺育期,也就是还在做月子,当然是休的公司的产假。她们公司就倒闭了,象她这种情况,是属于公司违约,这样,关于赔偿问题是怎么回事?根据新的劳动法公司该赔给我姐姐多少才算合理?

依《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因公司倒闭而终止合同的,每工作一年的可获得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至一年的补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补半个月工资。
但《劳动合同法》是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此前的劳动关系受《劳动法》约束,依《劳动法》第24、26、27、28条的规定,你姐姐的情况将不能得到补偿,但该部门仅限《劳动合同法》实施前的时间,实施后的经济补偿单位应当给予。
另外,公司倒闭的,应当依照《破产法》的相关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财产将按破产财产进行分配,分配顺序如下:一、有担保的债权,以被担保财产优先受偿;二、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三、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与补偿金;四、其他社会保险与税款;五、普通债务。上述同一顺序债务能够清偿的则全部清偿,不能的按比例清偿,并终结破产程序。

劳动合同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因为单位倒闭而被迫解除的,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解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公司倒闭就是破产了,破产就要清算,看清算结果,如果单位一分钱也没剩下,也许你姐姐就分不到钱,但号在她有失业保险可以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