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建筑的人士帮忙指点指点吧!!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6 02:40:49
在2006年干的劳务,当时双方没有签订劳务合同,价格只是双方口头约定的,说好是±0以上按实际面积计算,砌砖,混泥土浇注78元/m2,模板45元/m2,钢筋20元/m2;±0以下,模板按接触面积17元/m2,毛石混泥土25元/m3;砌砖80元/m3;可是到结算的时候老板不愿意了,说价格太高了,说是不按98定额取费了,现在应该按2004年出的综合取费标准来计算。后来我们只能通过法院来裁决,一审和二审都被驳回了。我们现在准备重新立案,但是我们找不出什么有力的证据。如果按照综合取费标准我们的工资还拿超了呢!还要倒补10000多,如果按照98定额来计算大老板应该还欠我们130000多。2004年新出的什么按综合取费我们根本就不知道,我们也不是专门学这个东西的。我们只是干劳务,只知道干了活该给多少就多少。哎!一句话还是书读少了。现在大老板就是欺负我们这些农民工。2年了啊!希望专业人士能给我出出主意!我应该怎么样才能打赢这场官司。在这里谢谢大家了。现在大老板说私了就给几千块钱!!晕啊

当时你们是双方口头约定的价格,取证太难了。

看来是执行不成98定额了,不过就算是2004的综合基价,应该也是充分考虑了人工费的。

我不知道你们是哪个省的,但是建设部标准定额司要求在全国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却是相同的。你们那里的综合基价应当就是为了契合清单计价而推出的。
我也不太了解你们当地的2004新定额,但是全国大部分省份都是将原来老定额的各种取费综合到每一个相应的综合基价中去了,这个你可以查看一下你们省的2004综合基价,看看每一个子目中除了定额人工工日以及各种材料、机械费外,是否还有一个类似综合费用的组成部分。
这个综合费用其实就是以前98定额中的取费费率混在一起综合取定出来的。由于我国建筑安装工程等很多工程的综合取费都是在人工费的基础上来综合取定的,其中包括你们劳务分包的现场施工人员的管理、调度等各种费用,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应当是计取后要给你们的,而04定额中的各种人工工日仅仅是支付给每一个工人的工资保障,其中不包含工人的各种福利以及劳保费用,组织工人施工的费用等也都不在这个工日中包含。而这些属于你们应得的费用大部分都包含在综合费用那个项目中了。

建议你们去当地的造价管理部门或者定额管理部门,找寻当地的施工当期社会公布的各种人工工日单价,以及本省综合基价编制部门对综合费用中劳务分包部分应当获取的比例进行界定。(这个界定比例应当在综合基价配套发行的定额解释中就有明确说法和规定)找到这些规定后在去当地社会劳动保障部门相关科室咨询以及寻求关于承包商不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社会支持。而后在说官司的事情。

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