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打架出现轻伤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1:44:44
各位朋友:
大家好!
我在单位用餐时候和同事发生口角,然后他先用手卡住了我脖子,并说了写过激言语,我情急下用餐盘(瓷的)拍向他头部结果打到了头侧面,现在造成有5厘米左右伤痕,还划破了一条动脉血管,我们私下调节医疗费我全出(近2万元),再赔偿他2万元了结这事,他不同意,因为赔偿我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再没有办法去满足他了.如果这事情按法律途径解决,一般会怎么判决?我会被判坐牢吗?如果坐牢,在我没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还会赔偿他吗?
再补充问一下:我记得当时是他卡住我脖子的时候拍的他,但也有说法是他卡了我以后我才拍的他,这两种情况会有很大差异吗?
目前我已经很积极的去和他解决这件事情了,但他因为我的赔偿不能另他满意,依然住在医院不出来,而且一再说我这事情起码要判3年,还给我算了这3年需要赔他9万,如果不赔就报警,我又没那能力,我真的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希望各位朋友给我提出明确、宝贵的意见,谢谢!

你不要急,这种人和事很多,一,对方没有报案,没有作司法鉴定,怎么知道已构成轻伤,法院没有判怎么知道要判3年赔上9万,我看对你进行欺诈 。最好的办法,给他下最后的通碟,就按上面说的数,多一分不给,看他怎样。如果报了案,积极配合调查,因对方过错引起的伤害是从轻处理的,也可以调解。

我跟你讲,这些嘛除去医药费,都不用你出的.
你根本不用给他钱.
让他去告你嘛.
不用怕,这种事嘛再大也就是给你关几天,最多不超过一星期.

赔偿四万很多了,他不答应,随他去。轻伤,最多判三年以下。一般不判实刑,赔偿了费用,对方就撤诉。让他告你吧,他想得到四万很难。在法庭上你的辩护理由是:正当防卫或情急之中是为了保命,迫不得已才这样做的。

对方称至少要判三年,估计是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的第二款,认定为故意伤害罪,要求对他人身体造成轻伤及以上的伤害,才追究刑事责任,且伤情的认定需要专业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报告,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不能准确的认定对方的伤情,所以不好说你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即使最终需要追究你的刑事责任,你还是有酌定情节的,一是你主动赔偿被害人,二是对方有过错。

你问的那两种情况,你是否打错了呀,你所说的情况有可能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防怀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你咨询建议啊,有个主意,不过风险比较大,你自己斟酌吧,你可以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这样做有两个目的,一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加上前面说的两个酌定情节,如果你要负刑事责任,也会轻很多,二是让公安机关认定你是否要负刑事责任嘛,如果公安机关认定为一般伤害,顶多行政处罚,关几天,赔偿对方的损失就完了,也打消了对方敲诈你的念头,当然这样做风险很大,你自己决定吧,如果有钱的话,破财免灾也未尝不可。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