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属于非法同居吗?他属于重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9:46:35
我于2001年5月和那男人先在他家住了半年,后又来我家一直住到今年三月份底,一直未拿证,也无子女,可也就在今年三月底,我才意外得知,他于去年背着我和另外一女人结了婚,并把原来的房子卖了,买了新房,且在今年年初生有一女,在我和那女人联系过来见面时,他才承认.现在,我提出分手,他却只给我两万,但去年他成立公司时,我先后拿和借给他很多钱.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我很着急,请大家帮帮忙!

去告他,重婚罪,当然你要搜集有关这方面的证据,证明你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过的人证物证,是否有共同财产,共同买过的家私电器等物品,总之搜集一切证据,一定要告到他坐牢!这种人太坏了!!

我国民法上对于1993年后的事实婚姻并不承认,所以,你们的关系只属于同居关系,如果你借给他的钱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这样法院很难认定你借钱给他。

你这样的情况很难办,
第一,我国民法上对于1993年后的事实婚姻并不承认,所以,你们的关系只属于同居关系,如果你借给他的钱没有证据能够证明,这样法院很难认定你借钱给他。
第二,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一点,如果你以重婚罪起诉他,那么他是可以受到我国刑法的惩罚的。

你应该庆幸,多亏了没和他结婚,因为通过这个事证明了他是一个不爱你的人。别再理他就是了,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