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是针对贩卖毒品罪,还是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处罚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1:27:57
请相关人士和知道的朋友能告知一下,在此谢了!

你好,《刑法》第374条是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包括走私、贩卖、

运输、制造这几种情况。所谓的非法持有毒品罪,是指行为人的确持有毒品,但

是究竟是用来干什么,无法查明,这个时候,就定非法持有毒品罪。比如,公安

人员在街上发现贩卖毒品的甲,而后又在甲的住所搜查出海洛因50g,这个时候

50g的毒品就应当算做贩卖的重量。但是,如果甲是在街上贩卖枪支弹药,被警

察搜查住所,发现了海洛因50g,但甲硬说是捡到的,或者自己吸食的,那么,在

公安机关无法查明甲的毒品究竟是用来做什么的情况下,就是定非法持有毒品

罪。
所以,《刑法》第347条只是针对贩卖,走私,制造,运输毒品进行的处

罚。对于非法持有毒品,应当按照348条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