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违约罚款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11:11:22
今年有一家公司来我们学校进行校园招聘,当时说是他们公司“免费”派老师给我们“培训”,合格后正式聘用我们,于是连同学校签了个“三方协议”,可是到后来那家公司又变成要求我们到他们公司那边接受“培训”,当时我们口头答应去他们公司接受“培训”。由于我个人原因现在不想去参加培训了,我想问的是,如果我违约不去参加培训,需要缴纳协议上说的所谓“培训费”吗?(到现在还没有过去接受他们的“免费培训”),那个“口头答应”需要负法律责任吗?
据我个人所知,08年实行的劳动法规定员工违约不需要缴纳“违约金”,但是不知道我的这个违约是否需要缴纳“培训费”?很急,希望各位大侠帮帮我这个法盲吧,谢谢!!!

1,这样的三方协议一般只是意向,真正的协议要用人单位和职工签署

2,你不需要缴纳所谓的培训费,而且,新劳动法规定配续费也不是由职工负担

3,我觉得你没有缴纳违约金的可能

你签订的三方协议不属于劳动法调整,使用民法和合同法调整。

因此对方可以约定违约金。

你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