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能不能查到养老基金个人账户上的金额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9:09:00
西安养老基金个人交款标准?从哪里查个人账户上的金额

陕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
您可以详细看下
http://www.xdz.gov.cn/program/issue/policy/matter_gov.asp?intPolicyId=1&intPolicySortId=1

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负担;企业按本企业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缴纳;职工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以下统称缴费工资)的百分之四缴纳。
从一九九八年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直至百分之八。随着职工个人缴费比例的增长,企业缴费比例应当根据养老保险的实际承受能力适当下调,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城镇个体劳动者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以所在市(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百分之十八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条: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按月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其所在企业按月代收后,随同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解缴;城镇个体劳动者按月向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缴纳。

第十一条:职工缴费工资在所在市(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以上的,以所在市(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缴费工资在所在市(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以下的,以所在市(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作为缴费工资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十九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和城镇个体劳动者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全省统一建立个人帐户的起始时间为一九九六年一月一日,在此之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从参加之日起建立个人帐户。
一九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个人已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连同利息计入个人帐户。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