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无故辞退试用期员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17:43:06
我是在北京的一家工公司工作,公司规定月工资1500元,一个月完成两个任务发全工资,完成一个扣工资的20%,一个都没有完成扣工资的50%,请问这样合法吗?扣50%后就只有750了,这样还不到北京市规定的员工最低工资标准,请问依法律规定我能要回我应得的工资吗?

你同意就合法。
北京的最低工资好象是730(低于730就可可去劳动局)
先看看你合同协议上是怎么写的,如果没有按照合同上面所写的可以去告他。
不过当今社会很黑暗,除非你有后台不然你是告不动他的,最多拿回你该得的东西。

一般地无论怎么扣,都要保证最低工资。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任务标准不合理---如较同行业任务标准明显高,或大部分同事都不能完成任务,你可以要回月工资1500元。不合理的东西没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