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和服刑的男朋友结婚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1:30:57

理论上是完全可以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禁止结婚的情形只有两种:(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显然,在狱中服刑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之列

  狱中人员结婚难是以为有两个规定制约了:
  1:留所服刑人员服刑期间如申请结婚,应当允许其办理结婚手续,但应保证监管安全。具体事宜由当地民政部门办理。
  2:服刑人员婚姻登记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出具有效的身份证件

  就是说,结婚登记必须本人亲自到婚姻登记处登记才可以,那么第一条的“保证监管安全”的界定就很模糊了,服刑人员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离开监所,而离开监所是否构成危害监管安全呢?这应该由谁来判断呢?
  这两条看似清楚实则矛盾的规定,基本断送了服刑人员的结婚梦!

  MM可以去你男朋友的服刑场所去问一下,说不定那里想做个什么典范的,领导头脑一热,就会同意的!

  再给你一个新闻参考一下,你可以参考着操作试试!

  “我终于可以结婚了,孩子也可以上户了,我感到很高兴!”昨日下午,想和犯人结婚的王小芹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告诉记者,其男友服刑的监狱通知她,他们结婚的申请已经获 得批准。据悉,她将成为四川乃至全国和犯人结婚的第一人。

  王小芹和戴宇是在舞厅跳舞时认识的。当时年仅16岁的她刚初中毕业,而戴宇则在簇桥一家鞋厂做工。之后两人开始同居,并生下女儿婷婷。2000年春节,两人正商量着办理结婚登记时,戴宇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为了能给即将上学的女儿上户口,今年7月,王小芹向监狱提出和戴宇结婚的申请,此事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8月23日一大早,王小芹带着女儿婷婷来到大邑县新源监狱。监狱的领导告诉她:同意她和戴宇结婚。随后,王小芹获得批准与自己的“未婚夫”见了一面,她对戴宇说:“女儿就要读书了,如果我们结了婚,你就是孩子名正言顺的父亲。她就不会被人歧视。”而戴宇听说批准他结婚后,看着自己的“未婚妻”和可爱的女儿也激动不已:“我一定积极改造,争取再减刑,提前出狱与家人团聚。”

  由于结婚登记时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