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拖欠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22:48:52
大家好,我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的一家外贸公司当出纳,由于是个新办公司,一直没业务,公司的业务员分几批被辞退了,公司还剩下包括我在内的五个人,在2008年7月三十(星期四)当天早上一上班业务经理突然通知我们,说办公室要借给别的公司用一、两个月,让我们先回家休息,下个星期给我们打电话,再对我们进行安排,可是从此就再也联系不上包括业务经理在内的所有公司的负责人了,直到现在,欠我们九个人(最后一秕走的业务员四个,公司室工作人员五个)的工资一万多元。转正后在我们的再三要求下公司一直都没跟我们签劳务合同,而且因为走的太突然,一点证据都没能带出公司,我想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去哪个部门解决,我们能胜利吗?谢谢!(气愤呀!!公司老总出去打一晚上牌输个万儿八千的连眼都不眨下,竟然赖我们的工资?无语呀。。。。。。
我去税务局办事时的签名之类的能不能算是证据

向劳动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
请注意,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一年。

首先是你必须要有能证明你在该老板公司工作的相关证据如:之前每个月的工资条,出勤记录等!只要有足够具备这些方面的证据,就能证明你和该老板的事实劳动关系!

签字这个主要看你是不是有充分理由表明是代表公司的. 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