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死亡理赔 急急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6:34:01
我有个朋友的姐姐,25岁,江西人 在一次车祸中死亡,对方是一辆很旧的小车 当时驾驶员跑了 后来不知怎么的又去自首了 她有一个儿子才两个月大 父母分别是66和57岁 一起受伤的还两个 而且都很严重 请问那肇事人得理赔多少钱给死者家属 谢谢各位大哥大姐 急急急~~~~~~~~~~~~~~~~~~~~~~

肇事逃逸,肇事者全责;
自首的话,只能减轻坐牢的时间
与赔偿没有关系....
15到30万吧

好可怜,要坐牢的,孩子才2个月大呢

交通事故死亡的:
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精神损失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具体数额根据死者的户口,当地统计数据,被抚养人的人数、年龄,当地生活水平等综合计算,计算出的总数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超过的部分由肇事司机、车主赔偿。
其中:
1、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3、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