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辞职被领导拖着不给办理怎么办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7:41:10
由于当初去学校招聘的时候说工资1300以上我才来这个公司 实际第一个月才拿到700不到 而且还压了一个月的工资 合同上说实习期6个月 我才来了不到俩月 我的辞职信交上去了一礼拜了 经理一直以等其他经理回来开会研究为理由拖着我 劳动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是说我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了吗 我可以走人了吗,我的档案还在他们那里 我已经开了调档函 听说要领导签字才能拿回来 我要怎么才能拿回来啊
我去的是水电三局下属的二及公司机电设备公司 我的辞职信交到机电设备公司的经理手里了 怎么样才算是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我要留下什么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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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有规定 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 不用任何人批准 到时间就可走人 单位必须在15天内给办理各种手续 不然就是违法 可以免费到劳动仲裁提起申诉

关键是要证明辞职申请已经提前三十天送达。

出个损主意,写份申请找快递公司送去,上面写明是辞职申请,留下快递公司开的票据,就有证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