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要伤者起诉,交通事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5:25:38
我被车撞了后,刚好,可是因为时间过了十天了,所以交通队不管了,由法院管了,但司机说要我们自己去起诉他,要不然这事就这么放着,我们有出事时交通队的定责单子,责任认定书是司机全责的,这种情况我去起诉司机还有没有风险?再确定说明一下,责任认定书上写这个司机是全责的,求大家帮忙,谢谢!

没什么风险,你可以起诉司机、车主、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既然已经认定了司机全责,即应该赔偿你的全部损失,你目前应该做的就是准备各项证据,争取尽可能多的赔偿。

一、公安交通部门对发生事故后,经过对事故的责任认定,一般就是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对赔偿达不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没有什么风险的。
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损害赔偿你可以参照以下条款: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的规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造成死亡的,还有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赔偿项目应按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6.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7.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