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跑了,欠下的货钱让经手人会全全负责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4:36:00
我原来在一电脑门市上销售电脑,后来因为生意不好,老板就是把门关(就是不开了)。欠下我工资1600元.这还不说,在销售电脑时我们商家会互相调货,欠下货钱大概有3500元左右(货钱的经手人是我签的字),关门时我跟老板一再强调那儿那儿还欠钱,我以为他会很快的付了,但是他没有,快一个月过去了。我每天都在打电话要钱,但他总是说没得,{他还和别人一起开了个茶楼、还有一个地方每一个月都要给他付5000元(卖电脑的钱)}。最近10来天出问题 了,他电话一打一关机。 消失了,找不到他。货方那边说要是在找不到的话你就要负责他的货钱。

劳动局他说管不到,
工商局他说管不到,
公安局他说管不到.
只有上法院?只有5000左右也,那不是我。
办了执照的.
怎么样证明呀,但是执照是他的,就样好不够?
我没跟他签劳动合同,货物方不太认识老板都是我去交涉的,旁边的电脑门市都可以证明我是门市上的员工还有老板的一些朋友也可以证明,货物被谁买去了我也可以证明。

你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你是该电脑门市公司的代理人,否则肯定会承担民事责任的!

补充回答:电脑门市公司的营业执照、你与该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等能证明你是该公司的员工的资料,还有你需要找证据证明你将货物交付给了公司,有证人也可以呀,另外可以给供应商说起诉时务必将公司一块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