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算触犯我的隐私权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03:24:55
我在学校上课玩手机
被学校的教育主任没收了
而且他未经我同意看了我的短信,我找他说理,他给我看了他的警员证,他说他搜我身都可以...
这样对吗?
我觉得即使就算是警察,也应该征求机主同意对不对
何况我不是嫌疑犯 只是一个违反校规的学生 他以警察的身份来检查我对吗?
我现在越想越生气
有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呢??
证明他做错了
我会追加分数的

宪法第四十条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私拆信件和窃听电话,都是侵犯通信秘密的行为,宪法通过禁止这些行为,从而对公民的隐私权予以保护。
你老师绝对已经侵犯了你的隐私权 你可以直接向他提出警告 宪法里的行为他已经触犯无疑 你跟他说 会采取法律行动起诉他 没有人不怕的 他即使是警察 上面没有很硬的关系也要丢工作

该,楼主本来就不对,谁让你上课玩手机了?

他是犯法,本来事也不大,你要是想闹大也行,不过麻烦的很,还有做好不在那学校上的准备。 本来就是个小事,过段时间你也就不在意了,可要是闹大了,对你的影响也不好! 他在不对,也是老师,教师一心都是操在学生身上了,你说是吗,你要是没玩手机,他也不会去理你!是你犯了错误,他的方法也不对! 也就是好心做的那什么事来着!

是的

属违法行为。我想你应该去找新闻媒体来曝光此事。只有这样才会深入人心。

如果你是未成年人,学校作为监护人察看短信也不为过。报警?别逗了!你去试试看,警察叔叔会告你直接上法院告去。如果你上法院起诉,法院会要求让你家长签字。你让家长签字的结果你自己自然很清楚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