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亚细亚国家主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7: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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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的这个文章我看过了,所以才提问这个问题的

就是不太清楚 想更深入的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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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洲国家主义

国家主义和民族主义这个悠久而坚固的联盟,也许会产生一个新的格局,而导火索是最近热播的电视连续剧《施琅大将军》。
陈明声言,策划《施琅大将军》的原因,乃是“想振作决策层对解决台湾问题的意志力和决心”。第四代儒生在此展示了坚定的国家主义立场。 亚细亚国家主义的历史逻辑,就是要辨认中国历史上的所有正统国家,也就是从夏商周、秦汉魏晋到元明清的王朝谱系。所有被纳入这一谱系的先朝,都是正统的政权,应当受到追穰。依据这个逻辑,传统国家(前朝)对国土和人民的维系(扩张或失落)状况,就成为政治评判的基本尺度。国家主义为此制订了自己的第一定律:凡是有利于捍卫和扩展疆域的就是“国家英雄”,反之就是“国家罪人”。 但国家主义也会面临种族问题的严重困扰,即如何区分入侵异族和本土国家政权。国家主义为此增设了第二定律来弥补第一定律的逻辑缺陷:凡是在异族尚未占领和统治中原之前,一切针对“他者”的抗击活动,皆应视为爱国行为;而外族一旦完成民族征服和国家接管,“他者”就转换成了“自者”,即合法的统治者,从此后所发生的任何抗争活动,都应被视为叛逆和分裂。 这个从“他者”向“自者”转换的过程,国家主义者通常誉之为“民族融合”,因为它符合国家主义的空间信念:尽其可能地征服更为广阔的土地和获取大数量的人民。所有成功的征服者如嬴政、刘彻和康熙,都曾受到国家主义者的热烈讴歌;而那些丢失土地的皇帝,则成为无情嘲弄和抨击的丑角。国家主义最严厉的判词是“卖国贼”,而它的最高誉词,就是“爱国主义者”。 但国家主义的第二定律跟第一定律是自相矛盾的。第一定律依据的是国土信念和政治地理学逻辑,而第二定律却把政治权力接管(确立新国号和权力合法化)作为道德转换的分界线,据此分辨爱国和叛国——这不过是新儒生玩弄的实用主义权力游戏而已,它完全背离了有关的国家正义原则(侵略和被侵略、占领和被占领、屠杀和被屠杀等等)的公理性常识。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民族主义的历史逻辑。民族主义只有一条定律,那就是确认汉人作为统治者的惟一正统地位,而指认所有异族为入侵者和非法征服者。
在民族主义的视域里,民族的“他者”不能转换为“自者”。“他者”永远是“他者”,即便它登基和掌控最高权力,它仍然是可耻的入侵者,必须给予坚决反抗和推翻。民族主义者是汉种族的强硬卫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