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结婚七年之内一方无权要求分得对方名下房产,是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2:34:03
本人目前结婚三年,想离婚。我有一处商品房,结婚前由我单独出资贷款购买,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至今未能办下房产证,现在也仍在还贷期内,请问对方又无权利要求分割该房产?

诚请相关法律领域专业人士或有亲身经历/类似经验人士予以赐教,希望区分各种情况尽量详细解答,谢先!

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曾在司法解释中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自2001年我国《婚姻法》修改后,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因与《婚姻法》的新规定相抵触而失效。

《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进一步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如果婚前购买的房产被登记在夫妻一方的名下,该房产将成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想把婚前个人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可以协议约定共有房产,或者共同到房屋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你也可以选择不与对方协商,因为没有法律依据可以证明对方有这个权利。

所谓结婚七年之内一方无权要求分得对方名下房产,是指有婚前财产公证的前提的。你们有没有做过婚前财产公证呢?

“结婚前由我单独出资贷款购买”你有证明么?
在你们结婚3年中,夫妻是共同还贷的,所以“无权利要求分割该房产”是不可能的。

最好的方法是你和她谈个价钱,再让她签署一份协议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