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检察院法院的问题,懂行的速帮忙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0:47:11
大家好,请问刑事犯罪嫌疑人(涉嫌诈骗)在看守所中刚办的取保候审出来了,而且还有一份看守所出的释放证明:
释放证明上写的XXX因诈骗于08年7月25日被拘留,现因不批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之规定,经XX市公安局决定,予以释放。
不批捕了是不是代表检察院不对他提起公诉了?这样的话还需要走法院这步程序吗?还需要找关系吗?如果公安局继续侦查下去是不是还会被收监?请回答!不要弄什么长篇法律文啊,回答我问题就行了~谢谢我会追加赏分的~

不批捕的可能有很多,可能是不认为够成罪的,也有可能是说证据不足的;还有可能是认为不刑事拘留不会影响案件的继续办理或者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没有逮捕的必要的.前面两种情况公安局继续侦查,确实不够罪的可能就会撤案不会提起公诉了,如果有证据够罪的话,就会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了.后面的那种情况如果被认定为轻微刑事案件,可能会让双方调解,然后结案不提公诉,或者不经调解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
所以你的情况看来只是取保的话,应该是还在继续调查,很有可能会因为有进一步的证据而再次被拘留和提起公诉,还是很有可能会走到法院这一步的.如果哪天公安局因证据不足而撤案或者结案的话,会通知你解除取保侯审,那时就是完全没事了,不然还是应该谨慎对待这事.

释放证明上写的是因诈骗还是因涉嫌诈骗...?

取保侯审本来就是等候审查,需要随传随到,但是并未撤消案件

继续查下去还是有可能被收监

关于走关系,还是走走的好...

娃,继续找关系吧。

不批捕,可能有几种原因。不构成犯罪,或行为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也或证据上有问题,而不符合逮捕条件。

最省心的是,公安把案件撤销了,那就可以安心过年咯!案件不撤,随时待命吧,让你去就得去!不去也得去!不让去,就不去,去了也白去!

检察院不批捕,说明证据不足,因拘留期限已到,只能放人。暂时无法起诉到法院,但不排除公安继续侦查补充证据,如果证据充分了,还会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