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帮解答继承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0:38:24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这一条,当时我13岁,根本不知道这一条法律,而我并没有做过什么表示,现在会怎样??注明:现年23岁。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是不是20年后我不上诉监护人,到时监护人一定要把遗产还给我?

不知道你到底是受遗赠人还是继承人,当年你13岁,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如没有代表你接受纯获利益的遗赠,或监护人剥夺、侵占你的受遗赠,视为侵权,你可以在知道时起诉。
从你的问题中看出好像应属于你的财产被监护人以代为监管的名义侵占,你当然有权力追讨,20年的意思是不管你知不知道被侵权,20年后都不得再主张权利,而不是到时就自然还你,是你不再有权利主张。

首先要搞清楚法定继承和遗赠的区别.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仅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遗赠:可以是遗与任何人.

所以最标准的情况是,某人过世且无遗嘱,则其遗产由其配偶,父母,子女均分.若有遗嘱,则一切遵从遗嘱(前提是遗嘱有效),有可能配偶,父母,子女分文不得.

若是法定继承,第八条二十年的含义是,发生这一事件时你13岁,如果你到了33岁都还未去起诉(不管什么理由,不知道也好没来得及也好),那就再也不能起诉了,除非你能说动法官为你动用法律例外条款...
而如果在33岁之前你知晓了权利被侵犯这件事,那么从你知道那一刻开始两年内你不起诉则丧失胜诉权.意思是你可以去起诉,法院也会受理,但结果必然是判你败诉.

若是接受遗赠,依民法规定,未成年人纯获利行为无需监护人追认而直接有效.即是说当时去世的人赠与你的财产已经是你的了,监护人只能为你保管而无权处分.现在是要求监护人返还财产的问题而与继承问题无关.

你13岁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法律,法定监护人只能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并成为财产的代管人。
如果监护人未作表示,是损害你的利益的不作为,你的救济途径有:
1、如果你是刚知道的,可在2个月内作出表示。
2、如果已过2个月,你还可以行使你的撤销权,即撤销监护人的不作为的消极后果;
3、如果监护人侵权(即恶意导致你的受遗赠不能实现),你还可以自知道此事的2年内起诉请求赔偿。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